香港交易所上市挂牌辅导,主板上市的要求:
(一)财务要求:
主板新申请人须具备不少於3个财政年度的营业记录,并须符合下列三项财务准则其中一项: 盈利测试:
过去三个财政年度,股东应占盈利至少5,000万港元 (最近一年盈利至少2,000万盈利,及前两年累计盈利至少3,000 万港元);
市值上市时至少达2亿港元。
市值/收入测试:
上市时市值至少达40亿港元;
最近一个经审计财政年度收入至少5亿港元;
市值/收入/现金流量测试:
上市时市值至少达20亿港元;
最近一个经审计财政年度收入至少5亿港元; 前3个财政年度来自营运业务的现金流入合计至少1亿港元 。
(二)会计准则:
新申请人的账目必须按《香港财务汇报准则》、《国际财务汇报准则》或《中国企 业会计准则》(只适用于中国发行人) 编制。
经营银行业务的公司必须同时遵守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出的《本地注册认可机构披露 财务资料》。
如属海外注册成立的主板新申请人正寻求交易所作第二上市,交易所可接纳其按 《美国公认会计原则》或在若干情况下按个别情况,接纳其他会计准则编制的账目
(三)管理层:
1. 在至少前3个财政年度管理层大致维持不变;及
2. 在至少最近一个经审计财政年度拥有权和控制权大致维持不变。 豁免条件:
在市值/收入测试下,如新申请人能证明下述情况,交易所可接纳新申请人在
管理层大致相若的条件下具备为期较短的营业纪录: 董事及管理层在新申请人所属业务及行业中拥有足够(至少三年)及令人满意 的经验;以及 在最近的一年经审计财政年度,管理层大致维持不变。
(四)招股价:
《主板上市规则》没有规定招股价,但新股不得以低于面值发行。
上市辅导业务总监电话 13621039598 微信同号 ,316785791@qq.com。
读完这篇文章后,您心情如何?